摘要:本公告受灵山县灵城第三中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13,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钦州灵山县灵城第三中学图书采购项目(GXZC2017-X1-ZDPAGX-0109)的询价公告询价公告,所属区域:广西-钦州-灵山县,所属行业分类:图书,招标代理: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灵山县灵城第三中学,招标编号:GXZC,招标文件售价:询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灵城第三中学图书采购项目( GXZC2017-X1-ZDPAGX-0109)的询价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山县灵城第三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图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图书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GXZC2017-X1-ZDPAGX-0109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图书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四、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90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竞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六、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
1、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必须具有图书、书刊出版或批发资质)。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七、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 3月13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3月15日止(工作日),每日9:00-12:00时,14:30-17:00时;
2.发售地点: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灵山县江南路西北二巷32号) ;
3.售价:询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
4.发售条件:由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报名并购买询价采购文件:(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除外);(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三证合一除外);(4)法定代表(负责人)人身份证;(5)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代理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6)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必须具有图书、书刊出版或批发资质);(7)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上述证件和资料提供原件核查并收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即2017年3月15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水利电力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 4505 0160 4772 0000 0005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于2017年3月16日15时00分止,将报价文件密封送交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即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223号荣宝华商城A12栋一单元212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十、报价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16日15时00分整截标后为询价小组评标时间,具体时间由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223号荣宝华商城A12栋一单元212号室,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参加报价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进行报价。
十二、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 灵山县灵城第三中学
地 址: 灵山县灵城镇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1897775579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灵山县江南路西北二巷32号
项目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0777-6668078
3.监督部门: 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0777-6428581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