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招标代理单位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14,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支塘镇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园新风路及新风东路道路工程监理;,所属区域:江苏-苏州-常熟,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联系人,采购业主:招标代理单位,招标编号:E3205810149000018,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支塘镇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园新风路及新风东路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5810149000018 | 项目名称 | 支塘镇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园新风路及新风东路道路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05810149000018-BE-002; | 标段名称 | 支塘镇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园新风路及新风东路道路工程监理;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3月1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2月23日 | ||||||||||||||||||||||||||||||||||
公告信息 |
1. 招标条件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1 个,总监理工程师允许申请标段数: 1 个
4.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请于2017-01-17上午09:00至2017-01-24下午16:00的时间内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疑。 5.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是指用投标工具制作后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5.3 逾期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2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用投标工具制作后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8.2、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41.03万元,合理定价为:20.00万元。 8.3、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8.4、企业必须在《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7年度)》或《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常熟补充名录(2017年度)》中,市政公用(监理):Ⅰ组、Ⅱ组。 8.5、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常熟市外申请人的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拟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拟须办理企业及投标人员核验,若拟中标人未能通过核验备案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8.6、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已签合同不满3只(沿用监理人员的工程计承接项目个数),并取得建设单位(包括已报名的其他工程的建设单位)同意。 8.7、本工程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的资质证书上的承接范围:城市道路、给水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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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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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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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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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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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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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1. 招标条件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1 个,总监理工程师允许申请标段数: 1 个
4.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请于2017-01-17上午09:00至2017-01-24下午16:00的时间内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疑。 5.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是指用投标工具制作后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5.3 逾期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2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用投标工具制作后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8.2、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41.03万元,合理定价为:20.00万元。 8.3、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8.4、企业必须在《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7年度)》或《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常熟补充名录(2017年度)》中,市政公用(监理):Ⅰ组、Ⅱ组。 8.5、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常熟市外申请人的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拟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拟须办理企业及投标人员核验,若拟中标人未能通过核验备案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8.6、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已签合同不满3只(沿用监理人员的工程计承接项目个数),并取得建设单位(包括已报名的其他工程的建设单位)同意。 8.7、本工程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的资质证书上的承接范围:城市道路、给水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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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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