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资兴市2017年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湖南-郴州-资兴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7.3.15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16,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郴州资兴市2017年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郴州-资兴,所属行业分类:其他,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兴市2017年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由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资发改招核【2017】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开元(资兴)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资兴市2017年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兴宁镇建安村、西岔村、李家洞村;蓼江镇蓼江村、方荣铺村、东兴村;回龙山乡桃源村、团结村;滁口镇高山村、大江村;蓼江镇龙虎村、东江街道双溪村;黄草镇金牛村、汤溪镇壁溪村;州门司镇中坪村,八面山莲花村;汤溪镇谷洞村、秋田村;清江镇上里村、白廊镇白廊村;
2.3 标段划分(共划分九个标段,按110万、120万元/村,具体以各乡镇选定的图集为准):
第一标段:兴宁镇建安村、西岔村、李家洞村;
第二标段:蓼江镇蓼江村、方荣铺村、东兴村;
第三标段:回龙山乡桃源村、团结村;
第四标段:滁口镇高山村、大江村;
第五标段:蓼江镇龙虎村、东江街道双溪村;
第六标段:黄草镇金牛村、汤溪镇壁溪村;
第七标段:州门司镇中坪村,八面山莲花村;
第八标段:汤溪镇谷洞村、秋田村;
第九标段:清江镇上里村、白廊镇白廊村;
2.4 工期要求:4个月;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潜在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4.1 项要求。
3.4 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期内由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
3.5 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前需到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由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踏勘证明并盖章,再到项目业主处签字盖章。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潜在投标人可同时报名两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前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持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及本人身份证2.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资质证书(不能提供原件的,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鲜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原件、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6.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7.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单位近6 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有效查询网站网址8.有效的?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9.入湘建筑业企业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10.现场踏勘证明11.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2. 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收据(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到资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4.3 报名资料不全的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4.4 所有单位到资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登记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图纸另计。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郴建发〔2017〕3号文中 “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6.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6.3缴纳方式:根据国办发〔2016〕49 号文件的规定,采取银行保函方式;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关键字:其他,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