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机场重型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通告
所属区域: | 辽宁-丹东 | 招标业主/代理: | 丹东机场/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加入时间: | 2017.03.20 | 截止时间: | 2017-4-10 |
摘要:本公告受丹东机场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20,截止日期:2017-4-10,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丹东重型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辽宁-丹东,所属行业分类:机场,招标代理: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业主:丹东机场,招标编号:DDCGZB2016035,开标地点: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丹东机场重型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通告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丹东机场的委托,对丹东机场重型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DDCGZB2016035
2、采购项目名称:丹东机场重型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0万元
5、项目概况:重型泡沫消防车一台(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拥有投标产品的合法经营权;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此项目唯一授权;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会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3. 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4. 本次项目投标人禁止挂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5、供应商必须具备消防车售后服务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丹东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要求在其供应商库进行注册。(注册网址:http://60.21.141.206)根据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只有成为供应商库成员的供应商,才能参与采购活动。(咨询电话:0415-2128356)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宜
1. 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自2017年3月20日起至2017年3月27日止(办公时间:上午8:30-16:30,周五截止至上午11:30)。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2.领取方式: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文件编制科领取(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3.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U盘及下列资料: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2015年或2016年度);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2016年任意一个月);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上述资料除标注外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交易中心将谢绝领取文件
4. 投标保证金壹万陆仟元(投标保证金应为电汇、网上银行支付形式)
帐户: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号:01011700000151(咨询电话:0415-2172955)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4月10日上午10:00时前(北京时间)。超出此时间递交的文件一律谢绝。
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2017年4月10日上午10:00时前截止,同时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召开公开招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六、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⑴ 联 系 人: 蒋艳 贲晓霞 ⑵ 联系电话(传真):0415-2172355
邮箱:DDCGHWB@163.COM
评标结果咨询电话:0415-2172055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0415-2177922
采购人:丹东机场
⑴ 联 系 人:袁竞巍 ⑵ 联系电话:13841520177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丹东机场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辽宁省地市用户-丹东市
2017年3月20日
关键字:机场,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