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3-28,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开发建设工程,所属区域:吉林-长春,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DJZB2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开发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DJZB2017-YS08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开发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一标段: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供热管网工程
二标段: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土建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
2.3 工期:按甲方要求;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3.7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要求执行。
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7年03月28日至2017年04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来街1528号)持: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 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7.近三年(2014年-2016年)类似工程业绩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8.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4月11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1299号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来街1528号
邮 编:130000
联系人:翟洋
电 话:13134474911
传 真:0431-8676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