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0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阳江保安服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阳江-阳春,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招标代理: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业主:阳春市人民检察院,招标编号:440000-201702-148090-0001,招标文件售价:1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阳春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 阳春市人民检察院保安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2-148090-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人民检察院保安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注: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查,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在公安部门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3月31日 至 2017年04月1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阳江市东风二路60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25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04月25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3 月 31 日 至 2017 年 04 月 1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阳春市人民检察院 |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阳春大道118号 |
联系人:周志汉 | 联系电话:0662-7761683 |
传真:0662-7761682 | 邮编:5295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阳江市东风二路60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联系人:林良欣 | 联系电话:0662-3369019 |
传真:0662-3366331 | 邮编:5295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周志汉 | 联系电话:0662-7761683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谢绍满 | 联系电话:0662-3362363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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