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山东东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01,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东营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一期工程甲醇制烯烃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东-东营,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山东东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山东东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一期工程)
甲醇制烯烃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
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一期工程)、甲醇制烯烃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东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一期工程)、甲醇制烯烃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二次)。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址:山东省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山东东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代理: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招标范围包括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一期工程)、甲醇制烯烃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EPC总承包,即项目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包括工程中间交接后配合招标人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完成交工资料的编制。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四章《招标范围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EPC总承包能力:
1)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 注册资金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4)委派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B类安全证书
5) 具有近5年承揽甲醇制烯烃装置工程总承包(EPC或PC)项目业绩
6)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QHSE体系认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请于2017年04月01日至2017年04月10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01:30-05:00(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垦利区新兴路373号黎源大厦915室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事宜。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营业执照
2)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证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 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B类安全证书
6) 安全生产许可证
7)QHSE体系证书
8)近5年承揽甲醇制烯烃装置工程总承包(EPC或PC)项目业绩(附合同证明文件)
以上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2份资格审查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山东东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
地 址 |
垦利区新兴路373号黎源大厦915室 |
联系人 |
霍主任 |
联系人 |
王先生 刘女士 |
电 话 |
13589445217 |
电 话 |
0546-2525598 18678620777 |
传 真 |
|
传 真 |
0546-2525598 |
2017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