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13,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成都鸿舰公司草垫,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化工,招标代理: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招标编号:AB201704131668,招标文件售价:1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四川鸿舰重型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的鸿舰公司草垫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 鸿舰公司草垫 2.招标编号:AB201704131668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本次招标采购: 鸿舰公司草垫,具体明细、采购要求及准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投标方准入条件》、《投标要求》附件。 3.2招标采购情况 3.2.1本次招标采购交货期:按委托方的要求执行。 3.2.2本次招标付款条件为先货后款。 3.2.3本次招标履约保证金见《投标要求》; 3.2.4对于准入条件要求进行试验、验证的品种,若新入围的投标人拟中标,在供货前需要试验、验证合格,否则,取消其拟中标资格,按排序依次选取其他投标人为拟中标人。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投标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本金需满足以下要求:生产型供应商注册资金需大于或等于200万元;流通型供应商注册资金需大于或等于100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攀钢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内现有合格供应商可不提供以上资格材料。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代表于即日起至2017年04月20日 13时30分,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nsteel.cn),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20日 13时30分。投标人网上提交报价、商务及技术标同时,必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将需要提报的资质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原件或盖红章复印件)电子版,传送到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标段。首次参标方须要先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 6.4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附:标的需求一览表及投标要求 标的需求一览表:
投标要求:1、按标准及技术要求报价,报不含税含运费价格(税率为:17%增值税)。 2、质量标准:按采购计划明细及行业标准。 3、技术要求:按采购计划明细及行业标准。 4、交货地点、方式:鸿舰公司库房,双方人员当面验收。 5、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供方负责将货运输到鸿舰公司库房,一切运杂费由供方承担。 6、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出厂标准保证运输安全为准,包装物不回收且由供方提供。 7、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以鸿舰公司复检实际到货数量为准。 8、验收方式:按质量标准进行复验,以鸿舰公司复检结果为计价依据,如有异议以攀研院化验结果为仲裁。达不到要求退货,运费由供方承但。 9、质量异议及期限:货物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的质量问题,供方按合同总额的10%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方承担。 10、随机附件:随货附产品质量证明书等。 11、违约责任:1)卖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买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0%的违约金。2)卖方延迟交货,影响买方生产进度造成损失,每延误一天卖方需按合同总金额1%承担违约责任。3)卖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卖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4)因卖方产品质量问题延误需方生产进度造成损失,每延误一天卖方需按合同总金额1%承担违约责任。因买方责任,人为不正当使用及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1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向四川鸿舰重型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其它约定事项: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一律作为本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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