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洲阳光城二期工程供配电设备项目电缆采购;
所属区域: | 江苏-南通 | 招标业主/代理: | 南通锦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7.04.14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南通锦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14,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海洲阳光城二期工程供配电设备项目电缆采购;,所属区域:江苏-南通,所属行业分类:配电设备,招标代理: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通锦达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06210336000118,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海洲阳光城二期工程供配电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E3206210336000118 |
项目名称 |
海洲阳光城二期工程供配电设备项目 |
标段编号 |
E3206210336000118001001; |
标段名称 |
电缆采购; |
计划开工时间 |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4月1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4月26日 |
公告信息 |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洲阳光城二期工程供配电设备项目(项目名称)
电缆采购(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海洲阳光城二期工程供配电设备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南通锦达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海安县海洲阳光城二期。 |
(2)项目规模:详见设计图纸。 |
(3)招标范围:电缆采购,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
(4)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甲方下的定货清单15日内供货。 |
(5)质量要求:合格 ;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规格要求及数量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E3206210336000118001001
|
电缆采购 |
高压电缆ZR-YJV22-18/24 3×400 400m
高压电缆ZR-YJV-18/24 3×240 480m
高压电缆ZR-YJV-18/24 3×70 280m
低压电缆ZR-YJV-1.0(4*240) 2480m
低压电缆ZR-YJV-1.0(4*150) 1200m
低压电缆ZR-YJV-1.0(4*70) 4260m
以上均为设计暂估数量,具体数量待合同签订后以现场丈量为准 |
31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缆生产厂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
(4)通过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检测报告;通过3C强制认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此前工程中无不良记录; |
(7)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人民币2亿元以上,且为江苏省供电公司入网企业,并有单项合同价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住宅小区居配项目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原件扫描件);
(8)其他报名条件:(1)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2)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3)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9)其他: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c.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d. 投标产品省级及以上检测报告、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e.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f. 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g业绩证明材料。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 14日到2017年4月26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6日09: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
7.其他事项 |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万元,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
8.评标办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随机抽取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招标文件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审标准中明示。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财务状况 |
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人民币2亿元以上,且为江苏省供电公司入网企业,且有单项合同价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住宅小区居配项目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原件扫描件); |
企业信誉 |
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通报或暂停期内的。 |
其他要求 |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c.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d. 投标产品省级及以上检测报告、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e.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f. 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g业绩证明材料。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
供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按甲方下的定货清单15日内供货。 |
质量标准 |
合格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6万元 |
权利义务 |
符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技术规范” |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
工程造价100分,总分100分。
2.2.2工程造价评审(100分)
2.2.2.1评标基准价计算
8.2.5.2.1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9.联系方式: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
|
招标人:南通锦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江苏省海安县镇南路 |
地 址: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
邮 编:226600 |
邮 编:226600 |
联 系 人:陈敏 |
联 系 人:陈莉 |
电 话:13961021710 |
电 话:0513-81819572,0513-68877676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
联系人 |
|
传真 |
|
电话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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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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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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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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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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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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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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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0]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洲阳光城二期工程供配电设备项目(项目名称)
电缆采购(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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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海洲阳光城二期工程供配电设备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南通锦达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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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地点:海安县海洲阳光城二期。 |
(2)项目规模:详见设计图纸。 |
(3)招标范围:电缆采购,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
(4)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甲方下的定货清单15日内供货。 |
(5)质量要求:合格 ;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规格要求及数量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E320621033600011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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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采购 |
高压电缆ZR-YJV22-18/24 3×400 400m
高压电缆ZR-YJV-18/24 3×240 480m
高压电缆ZR-YJV-18/24 3×70 280m
低压电缆ZR-YJV-1.0(4*240) 2480m
低压电缆ZR-YJV-1.0(4*150) 1200m
低压电缆ZR-YJV-1.0(4*70) 4260m
以上均为设计暂估数量,具体数量待合同签订后以现场丈量为准 |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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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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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缆生产厂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
(4)通过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检测报告;通过3C强制认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此前工程中无不良记录; |
(7)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人民币2亿元以上,且为江苏省供电公司入网企业,并有单项合同价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住宅小区居配项目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原件扫描件);
(8)其他报名条件:(1)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2)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3)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9)其他: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c.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d. 投标产品省级及以上检测报告、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e.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f. 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g业绩证明材料。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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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 14日到2017年4月26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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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6日09: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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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
7.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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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万元,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
8.评标办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工程造价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随机抽取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招标文件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审标准中明示。
2.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财务状况 |
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人民币2亿元以上,且为江苏省供电公司入网企业,且有单项合同价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住宅小区居配项目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原件扫描件); |
企业信誉 |
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通报或暂停期内的。 |
其他要求 |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c.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d. 投标产品省级及以上检测报告、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e.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f. 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g业绩证明材料。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
供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按甲方下的定货清单15日内供货。 |
质量标准 |
合格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6万元 |
权利义务 |
符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技术规范” |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分值构成:
工程造价100分,总分100分。
2.2.2工程造价评审(100分)
2.2.2.1评标基准价计算
8.2.5.2.1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9.联系方式: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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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南通锦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江苏省海安县镇南路 |
地 址: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
邮 编:226600 |
邮 编:226600 |
联 系 人:陈敏 |
联 系 人:陈莉 |
电 话:13961021710 |
电 话:0513-81819572,0513-68877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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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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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配电设备,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