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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兴宁市人民法院数字化庭审后台管理与直播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DZQ20170401)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7-04-15 01:30:1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梅州-兴宁 招标业主/代理:  兴宁市人民法院/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7.04.14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兴宁市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15,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梅州数字化庭审后台管理与直播系统建设项目GDZQ20170401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梅州-兴宁,所属行业分类:法院,招标代理: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兴宁市人民法院,招标编号:440000-201704-146059-0002,招标文件售价:200,开标地点:梅州市江南鸿都路帝景湾北1门侧2楼开标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兴宁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 兴宁市人民法院数字化庭审后台管理与直播系统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4-146059-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兴宁市人民法院数字化庭审后台管理与直播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9,5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 数字化庭审后台管理与直播系统建设;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流媒体服务器、庭审资源管理发布系统软件、专用庭审加密高清解码单元、专用庭审加密高清解码单元高清编码单元、NAS)的制造商的,必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销售许可证书或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多层代理关系需明晰且所有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5.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须在2017年4199:00-11:00完成现场勘察,投标时必须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文件,并将其附于投标文件中(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4月17日 至 2017年04月21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江南鸿都路帝景湾北1门侧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505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江南鸿都路帝景湾北1门侧2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05051500

十一、开标地点: 梅州市江南鸿都路帝景湾北1门侧2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4 月 17 日 至 2017 年 04 月 2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兴宁市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兴城205国道秀塘围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3-3236228
传真:0753-3236228 邮编:514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鸿都世纪广场商住楼1号01号店
联系人:陈霏雅 联系电话:0753-2388028
传真:0753-2388133 邮编:514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3-3236228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3-2388028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中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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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法院,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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