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20,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鞍山亚硝酸钠二次,所属区域:辽宁-鞍山,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化工,招标编号:AB201704202945,招标文件售价:1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鞍钢集团综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亚硝酸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704202945 2.项目名称:亚硝酸钠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明细表 3.2项目要求: 3.2.1、对鞍钢集团综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鞍钢实业生产服务事业部油脂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明细 3.2.2、投标单价为含税(17%),含运输费,装卸费。 每月按需送货,中标方应接到通知后一周内把货送到现场,送货地点鞍钢厂内。合同按实际发生量签。 3.2.3、投标人报价不全或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视为废标,不接受我方付款条件的视为废标 3.2.4、评标规则描述:最低投标价法。中标原则描述:1家保供全量中标 3.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3.2.6、付款方式为收到货物及发票后半年内付款。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投标人必须按本要求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1.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 4.1.2投标人注册资金应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4.1.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4投标商企业类型:生产或流通企业。 4.1.5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4.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生产企业:企业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非三证合一企业,提供税务证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戳页,三证合一企业,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事项通知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2.2流通企业:企业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非三证合一企业,提供税务证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戳页,三证合一企业,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事项通知书]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单位代理授权书。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影印或扫描上传,提供复印件和扫描件模糊不清的视为无效。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料预审、现场后审)。 6.招标文件购买 6.1本次报名登陆网址http://bid.ansteel.cn,于2017年4月20日8点至2017年4月27日9点,将上述要求提供的相应资质上传附件(将资质拍照后上传或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上传)。 对首次参与鞍钢招投标的供方请登陆网址http://bid.ansteel.cn报名申请用户名后方可进行网上操作(详情咨询0412-6736015、0412-6736016) 注意:按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废标。 6.2招标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4月27日9点 6.4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4月27日9点,(全部网上递交)。 7.联系方式 采购方: 鞍钢集团综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53甲 联系人: 哈显杰 电 话:0412-6732552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中华北路25号 邮 编:114033 联系人:杨军 电 话:0412-6736757 传 真:0412-6736619 网 址:http://bid.ansteel.cn 开户银行:建行鞍钢支行 账 号:21001630504052504736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9、 网站客服0412-6736015、6736016 财务客服0412-6736630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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