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26,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襄樊综合信息化系统工程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北-襄樊-老河口,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信息化系统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老河口市财政局下达的河财采计【2017】50号计划函的要求,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就其综合信息化系统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招标项目编号:whxd—20170426
二、项目名称: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信息化系统工程
三、项目内容:约180.79万元。工程设备采购清单范围内的综合信息化系统工程等(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谈判供应商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3)投标人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系统集成中级及以上项目经理;
(4)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6)近三年(2014—2016年)有类似工程业绩(此处类似工程业绩指提供一个已完成的检察院信息化项目且金额在1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2014--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的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人必须提供采购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证明其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9)主要产品须具有厂家授权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领取竞争性判文件时间和地点:请于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4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 ,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须是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并带齐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信用中国查询函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襄城区复聪路19号)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等资料。谈判文件售价400元/份。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2017年5月12日9点30分在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采购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227527262
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18986334712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