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26,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思茅江城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所属区域:云南-思茅-普洱县,所属行业分类:办公,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江城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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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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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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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县民族街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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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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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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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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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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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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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6 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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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3 17: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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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四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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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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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9—37265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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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新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应加盖公章。 2、递交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往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同时递交,如果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往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能同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企业必须为入滇备案的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作为项目经理至少承担过两项类似项目工程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将在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网进行查询),项目经理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改。 4、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在今后工程实施过程中除经发包方允许外不得做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5、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6、根据普住建建【2014】226号《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地建筑业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规定,企业注册地不在普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申请人,须到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办理入市基本信息登记证。省外企业另需有入滇备案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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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