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4-2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茂名物业管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茂名,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招标代理: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业主: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招标编号:440000-201702-148101-0001,招标文件售价:150,开标地点:茂名市油城七路3号大院,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 物业管理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2-1481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4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3年。(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一)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 响应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三) 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资质。 (四) 响应供应商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案记录。(注: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响应供应商所属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五) 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近三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等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以行政或司法机关书面认定为准)。 (六) 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4月27日 至 2017年05月17日 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茂名市油城七路3号大院)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9日09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茂名市油城七路3号大院
十、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9日09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茂名市油城七路3号大院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4 月 27 日 至 2017 年 05 月 0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 |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迎宾三路173号大院 |
联系人:欧军 | 联系电话:0668-2938066 |
传真:0668-2938066 | 邮编:525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茂名市油城七路3号大院 |
联系人:周树生 | 联系电话:0668-2289982 |
传真:0668-2289982 | 邮编:5250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红霞 | 联系电话:18902518281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梁小波 | 联系电话:0668-2289982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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