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04,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河源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管理项目(编号:0835-1701D69N0621)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河源,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招标代理: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检察院,招标编号:440000-201705-148044-0008,招标文件售价:200,开标地点:河源市益民街8号B栋2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 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管理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5-148044-0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管理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696,147.52
四、采购数量:3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管理项目 2.简要服务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服务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由采购人针对本项目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原件。 4) 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5月04日 至 2017年05月10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益民街8号B栋2楼招标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4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河源市益民街8号B栋2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4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河源市益民街8号B栋2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5 月 04 日 至 2017 年 05 月 1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检察院 |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东7号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762-3899506 |
传真:3899500 | 邮编:517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河源市益民街8号B栋2楼 |
联系人:刘小姐、俞先生 | 联系电话:0762-3288329 |
传真:0762-3288589 | 邮编:5170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762-3899506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小姐、俞先生 | 联系电话:0762-3288329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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