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本溪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09,截止日期:2017-5-18,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本溪特护养员宿舍楼消火栓改造工程采购二次,所属区域:辽宁-本溪,所属行业分类:消火栓,招标代理:本溪市华隆招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本溪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招标编号:HLZC2017-10)进行国内,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18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溪市华隆招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本溪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委托,对本溪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特护养员宿舍楼消火栓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HLZC2017-10)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本溪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特护养员宿舍楼消火栓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本溪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3、建设地点:火连寨本溪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4、投资规模:234339.02元,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6、质量要求:合格。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消防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需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投标保证金及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
1、保证金递交
缴纳方式:除境外投标人外,报价保证金一律采用电汇方式。报价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报价保证金返还也以电汇方式返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单位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银行账号:500100675901880003;
银行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财务室联系电话:024-44878882、024-44878929;
2、保证金返还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交易中心三楼 314室。
供应商持收据(中介 返还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 写到收据背面)并与电汇凭证交给二楼财务。
五、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7年5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单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18日 上午09:00时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本溪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地 址:火连寨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42449065
采购代理机构:本溪市华隆招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37号315室
项目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024-4213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