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治市郊区人民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10,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长治灭菌医疗器材采购项目谈判,所属区域:山西-长治-郊区,所属行业分类:医疗,招标代理:长治市建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治市郊区人民医院,招标编号:JWZC20170509-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治市建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治市郊区人民医院委托,对长治市郊区人民医院灭菌医疗器材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长治市郊区人民医院灭菌医疗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WZC20170509-1
三、项目预算:¥596000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一包:报价人不得将该分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报价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长治市郊区人民医院灭菌器材采购项目 |
快速生物阅读器、全自动清洗消毒器、脉动真空灭菌器、小型快速灭菌器 |
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4、交货地点:长治市郊区人民医院。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项目所在地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7)提供上年度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8)经销商需携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生产企业须携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为经销商须提供主要产品的厂家授权书;
(9)提供近一年同类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10)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项目需要的特定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具有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接受经销商投标,经销商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的授权证书。
六、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是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如是三证合一无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最后一次完税凭证、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4、经销商需携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生产企业须携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为经销商须提供主要产品的厂家授权书;
5、需提供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提供上年度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7、提供近一年同类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二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发售时间:2017年5月9日-2017年5月11日(北京时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治市建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地址:长治市云步街一号楼二单元401室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八、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治市郊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贾爱增
电话:0355-2040143
代理机构:长治市建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55-8568868
长治市建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