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10,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湖州煤山镇美丽城镇环境整体提升总体设计--滨河景观提升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湖州-长兴县,所属行业分类:景观,采购业主: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煤山镇美丽城镇环境整体提升总体设计-滨河景观提升工程二标段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煤山镇美丽城镇环境整体提升总体设计-滨河景观提升工程二标段 经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行政许可56号文件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详见招标图纸,建设地址位于 长兴县煤山镇煤山集镇,计划于 2017年建成。项目业主为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为 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组织机构为 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设计范围内的场地整理、道路铺装、道路侧石、观景平台及台阶、花坛、树池砌筑、廊架、景亭、厕所改造、亮化工程、绿化苗木种植、栏杆、原有设施的修复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约550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施工”;
2、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个工程造价2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的(提供有效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5年5月 1 日起至 2017年4月30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2、本项目先评第一标段再评第二标段,第一标段已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第二标段的评审,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按照相关提示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投标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参加该标段投标时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网银、电汇等方式一次性打入该帐号。
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申请和CA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 元(其他电子评标平台使用费等在下载时根据提示支付),在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提示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规定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交易平台拒收。
4.4席位费未缴纳或已过期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及时做好补缴手续,1000元/月(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长兴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电话:0572-6041160、6032725)。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组织机构: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
地 址:长兴县长兴县煤山镇集镇 地 址: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
邮 编: 313117 邮 编: 313100
联系人: 陈 工 联系人: 郑 工
电 话:15957293584 电 话: 0572-6265655
传 真: 传 真: 0572-6265655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