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新野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11,截止日期:2017-5-18,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南阳话单及银行账单分析系统采购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南阳-新野县,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招标代理: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新野县人民检察院,招标编号:XYGGZY-2017-076,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开标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新野县人民检察院话单及银行账单分析系统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新野县人民检察院,采购代理机构为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野县人民检察院话单及银行账单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YGGZY-2017-076
三、主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部分侦查情报设备(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部分)
四、项目预算价:21万元
五、竞争性谈判公告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2日(节假日除外)8:30~11:30 14:30~17:30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7年5月18日 下午15:00~15:30
(2)递交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18日 下午15:30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5月18日 下午15:30
(2)开标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十、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以来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不提供);
3、供应商具备良好的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证的记录,须提供近三个月(2017年2月-2017年4月)的纳税及社保凭证;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
6、供应商为非制造生产商的,投标人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近三个月的纳税及社保凭证明;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无重大违法纪录声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非制造生产商,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野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南阳市新野县书院路东段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77-66231516
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工业路137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7-60566266
E-mail:nyhyzb@163.com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