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新野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11,截止日期:2017-5-18,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南阳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南阳-新野县,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招标代理: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新野县人民检察院,招标编号:XYGGZY-2017-077,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开标地点:(1)开标时间:2017年5月18日下午15:3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新野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新野县人民检察院,采购代理机构为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XYGGZY-2017-077
二、项目名称:新野县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物业管理服务(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四、项目预算金额:32.8923万元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7年5月18日 下午15:00~15:30
(2)递交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18日 下午15:30
九、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5月18 日 下午15:30
(2)开标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十、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叁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十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新野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阳市新野县书院路东段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77-66231516
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工业路137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7-60566266
E-mail:nyhyzb@163.com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