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11,公告主要内容为:东丽区、天津军电热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销售招标,所属区域:天津-东丽区,所属行业分类:电力行业,采购业主: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暨天津军电热电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特发布#5-8机组(4×200MW)及#9-10机组(2×350MW)脱硫石膏销售公告,征集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合格投标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暨天津军电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脱硫石膏销售
序号 |
名称 |
全年预估量(吨) |
备注 |
1 |
脱硫石膏 |
60000.00 |
预估量不作为合同结算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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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1、媒体: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
2、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16日
六、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能力,具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应资质。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具有利用或销售脱硫石膏的能力,保证完全利用或销售电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脱硫石膏。(提供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一定的存贮能力(提供证明文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投标人近三年内必须有同类型电厂石膏销售项目成功运行的经验(提供证明文件)。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7、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费用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合格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文件,至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计划营销部报名参加投标并领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16日16:00
2、招标文件发售费用:招标人免费提供电子文件。
七、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及参加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递交开标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北京时间9: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未按规定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318号办公楼西四楼B409室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见招标文件
十一、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媛 许强
联系电话:022-84403134 022-84404045
邮箱号码 xq@chdo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