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12,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湖州长兴县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空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湖州-长兴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采购业主: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兴县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空调工程
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县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空调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空调设备供应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长兴县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空调工程
2.2建设地点:长兴县龙山新区画溪大道与合溪新港路交叉口
2.3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长兴县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空调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VRV空调室内外机系统以及相应的配件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投入运行并通过验收以及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合同估算价:¥ 10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空调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并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提供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一条龙服务的能力,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具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有单位任职文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须满足该条件)。
3.4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 同一品牌制造商或销售商只能以一家投标人的名义投标,制造商不能既本身参加投标又委托其它代理商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17年5月12日起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4.2本项目允许非会员单位投标,非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5月12日起在该标段招标公告页面点击“非会员网上注册”进行一次投标有效的临时注册,凭“注册凭证”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生成“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保证金。
4.3本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5元(含银行手续费5元),在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提示网上支付。
4.4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或《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非会员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2017年5月26日9:00时。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6.温馨提示
6.1投标人必须按本项目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作无效标处理。6.2投标用户企业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若有变更应及时更新;若不能及时更新,在开标时应提供新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不及时更新,又不能提供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导致保证金转出账户与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6.3非会员投标的,开标时应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浙江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兴县县前中街402号 地 址: 长兴县镜水蓝庭9-1-202
邮 编: 313100 邮 编: 313100
联系人: 段工 联 系 人: 郑工
电 话: 0572-6201306 电 话: 0572-6250311
传 真: 传 真: 0572-6250311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