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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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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BGX170109-02SG |
南京喜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高新区高新路北路以东片区场平工程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高管外备字[2017]1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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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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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地块二场平施工 |
2、工程地点:南京高新区 |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
5、结构类型:其他 |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2500.00万元 |
8、招标内容: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图纸范围内南京高新区高新北路以东片区地块二场平施工;地块面积159010平方,挖方量781711.3立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0、工程规模: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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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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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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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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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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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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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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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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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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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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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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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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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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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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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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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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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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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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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4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1500万(含)以上的土方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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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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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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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方式三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 七、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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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上述原件供招标人审核,不符合要求或审核不通过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3]4号文和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
5、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报项目负责人有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人必须提供与所报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提供社保机构出具(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及证明并获得评委认可。以上资料原件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或编入)至投标文件中并通过审核,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7、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从“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选择相应资料有效原件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
8、本项目南京高新区高新路北路以东片区场平工程项目,按照地块一(BGX170109-01SG)、地块二(BGX170109-02SG)、地块三(BGX170109-03SG)的顺序进行开标、评标,同个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投标人在前一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仍然参加后续其他标段的评审,但是在后续其他标段中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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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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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7年5月12日13时25分到 2017年5月19日13时25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喜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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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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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南京市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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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40-1号华英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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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邮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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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邮编:2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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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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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传真:025-83378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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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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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人:董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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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电话:025-58696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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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223415-816、1395174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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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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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iangsujianwe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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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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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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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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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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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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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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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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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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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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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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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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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BGX170109-02SG |
南京喜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高新区高新路北路以东片区场平工程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高管外备字[2017]1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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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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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地块二场平施工 |
2、工程地点:南京高新区 |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
5、结构类型:其他 |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2500.00万元 |
8、招标内容: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图纸范围内南京高新区高新北路以东片区地块二场平施工;地块面积159010平方,挖方量781711.3立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0、工程规模: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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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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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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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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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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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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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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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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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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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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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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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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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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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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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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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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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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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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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4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1500万(含)以上的土方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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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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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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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方式三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 七、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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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上述原件供招标人审核,不符合要求或审核不通过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3]4号文和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
5、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报项目负责人有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人必须提供与所报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提供社保机构出具(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及证明并获得评委认可。以上资料原件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或编入)至投标文件中并通过审核,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7、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从“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选择相应资料有效原件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
8、本项目南京高新区高新路北路以东片区场平工程项目,按照地块一(BGX170109-01SG)、地块二(BGX170109-02SG)、地块三(BGX170109-03SG)的顺序进行开标、评标,同个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投标人在前一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仍然参加后续其他标段的评审,但是在后续其他标段中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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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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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7年5月12日13时25分到 2017年5月19日13时25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喜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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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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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南京市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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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40-1号华英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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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邮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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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邮编:2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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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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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传真:025-83378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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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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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人:董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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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电话:025-58696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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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223415-816、1395174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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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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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iangsujianwe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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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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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工程,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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