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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劳动东路延长线(高塘坪-黄兴大道)等四条道路配电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17-05-20 18:05:2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湖南-长沙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17.5.1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0,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劳动东路延长线高塘坪-黄兴大道等四条道路配电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所属行业分类:道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劳动东路延长线(高塘坪-黄兴大道)等四条道路配电工程施工项目 已由 长发改[2009]777号文、长发改[2013]24号文、长发改[2013]127号文、长发改[2013]1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长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劳动东路延长线(高塘坪-黄兴大道)等四条道路配电工程施工项目 2.2 建设地点: 长沙市高铁新城长东片区。 2.3 建设规模: 包括劳动东路延长线(高塘坪-黄兴大道)等4条道路配电工程施工,建设规模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箱变(台) 配电容量(KVA) 10KV电缆线路(米) 8孔顶管(米) 两进四出智能环网柜(台) 1 劳动东路延长线(浏阳河-高塘坪) 4 315×4 3295 0  2 2 劳动东路延长线(高塘坪-黄兴大道) 3 315×3 3205 65 3 3 敢胜路(高塘坪路-东四线) 1 250 1225 0  1 4 高塘坪路(中轴大道-敢胜路) 1 250 625 0  1 2.4 工程造价: 本项目工程造价约1400万元。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90日历天,招标人保留施工阶段工期调整的权利,施工阶段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施工阶段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6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7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 劳动东路延长线(高塘坪-黄兴大道)等四条道路配电工程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东路延长线(高塘坪-黄兴大道)等四条道路配电工程施工项目(路灯箱变、泵站箱变、电缆线路敷设、顶管、智能环网柜)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验、验收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 三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 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非住宅类的10KV及以上外线工程 施工入围工程业绩;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的 中级 及以上职称; 3.5.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 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
关键字:道路,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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