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县西渡镇青风、银穗片棚户区(含中心北路)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湖南-衡阳-衡阳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7.5.22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2,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衡阳衡阳县西渡镇青风、银穗片棚户区含中心北路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衡阳-衡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县西渡镇青风、银穗片棚户区(含中心北路)改造项目已由蒸发改 [2017]4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县西渡镇青风、银穗片棚户区(含中心北路)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西渡镇蒸阳社区
2.3 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2.9亩,对青风、银穗片棚户区进行改造,改造户数963户,改造区域面积约15292.8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1389.77万元。
2.4 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1389.77万元
2.5 招标范围:拆除围墙、违章建筑物;对8栋房屋进行加固整修;建设小游园、健身场所等,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6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7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8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6个月无不良行为记录。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以兼任。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建项目。
3.6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7因本项目施工涉及旧城改造中地下通讯光缆、给排水管网、天然气管道等施工安全隐患,投标企业必须委派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至现场勘查并提交安全施工措施方案报衡阳县市政工程管理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步投标程序。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为贰拾万元整,须于报名前以银行转账形式由投标人基本帐户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到帐为准)。
5.2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户名:衡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衡阳县支行
银行账号:2034 3042 1001 0000 0258 291
5.3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衡阳县西渡镇青风、银穗片棚户区(含中心北路)改造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资料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5月22日~2017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到衡阳县政务中心(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261号四楼)进行报名,报名截止后统一发出招标文件。
(1)公告之日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
(7)报名当月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8)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以上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2016年11月—2017年4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提供一份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及劳动保障部门办公室查询电话、个人账户官网查询网址及密码详单,加盖单位公章。
(9)经衡阳县市政工程管理处对安全施工措施方案的审核意见证明;
(10)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省外企业提供);
7.
关键字:其他,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