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3,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烟台龙口市城管开发区中队办公场所维修工程,所属区域:山东-烟台-龙口,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代理: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招标编号:HLZB2017S-00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龙口市城管开发区中队办公场所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 ||||||||||||||||||||||||
20170523-LK017SZ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龙口市城管开发区中队办公场所维修工程已报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口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本工程位于城管开发区中队院内,为改造工程。建筑工程包括新建食堂、部分围墙、室外附属的土建安装;改造工程包括:传达室、餐厅、办公楼,主要施工内容为:铲除原有涂料重新刮大白刷乳胶漆、贴瓷砖、更换门窗、贴地砖、栏杆刷漆、灯具拆除安装等工程;市政工程包括:沥青路面铺设等。合同估算价为:121.1947万元。项目编号:HLZB2017S-0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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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施工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施工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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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报名 | ||||||||||||||||||||||||
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需认真填写“投标人报名函”、“投标人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于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31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人报名函”、“投标人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 (上述材料请于龙口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kzfcg.gov.cn/的相应公告中下载)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彩色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HUALONGZHAOBIAO@126.com,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现场报名)。联系人:张杨,电话:13905458121。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下午16:00,请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张杨,联系电话:13905458121。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龙口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烟台市工程建设信息网、龙口市政府采购网、烟台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等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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