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招标公告 > 湖南招标网 > 郴州招标网 > 正文
湖南郴州第十五中学改扩建项目综合楼基坑支护工程监测招标公告(第二次)
2017-05-24 01:59:5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湖南-郴州 招标业主/代理:  郴州市城市资产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7.5.2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郴州市城市资产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4,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郴州郴州第十五中学改扩建项目综合楼基坑支护工程监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郴州,所属行业分类:监测,招标代理: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郴州市城市资产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郴州市第十五中学改扩建项目 已由 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郴发改批[2016] 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建设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郴州市城市资产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综合楼基坑支护工程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 郴州第十五中学改扩建项目综合楼基坑支护工程监测 2.2招标范围: 主要对郴州市第十五中学改扩建项目综合楼施工期间至建筑物沉降稳定(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可停止监测)为止的地下室基坑支护监测和周边建筑物水平位移及沉降监测。具体监测项目及监测点数量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及有关标准为准。 2.3建设地点: 郴州市万华大道32号 2.4工期: 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至基坑回填完成,并提交竣工报告,监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郴州第十五中学综合楼基坑支护施工图纸及说明》等强制性标准、设计要求。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①、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法人经济实体; 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③、拟派监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④、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计量认证范围含基坑及建(构)筑物监测项目)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⑤、凡是符合规定资质条件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⑥、监测单位不得与被监测项目的基坑开挖与支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和经济利害关系。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万元(¥ 20000.00 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6、报名方式、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投标申请人须委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二份进行报名: (1) 单位有效介绍信(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开具的);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 (3)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4) 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 (5) 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 (6)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7)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在投标报名时间内,投标人未按要求委派人员到场的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其报名将会被拒绝。 6.2、报名时间:2017年 05 月 23 日至2017年 05 月 27 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6.3、报名地点: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服务大厅。 6.4、招标文件获取: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5、澄清答疑方式:书面方式。 6.6、第一次报名单位依然有效,不须重复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71室第8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开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2161229。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于任何补偿及不作解释说明。 10.2为有效准确的编制监测方案,要求已报名的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交通工具、费用、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城市资产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城投大厦11楼 联 系 人:陈琴琪 电 话:0735-21613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五栋201室 电 话:13397553001/0735-8888133(传真) 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谭微琳(5465号) 黄丽云(2606号)
关键字:监测,湖南
About Us - 关于我们 - 服务列表 - 付费指导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14安装信息网 www36qyk.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71-61311617 邮箱:zgazxxw@126.com 豫ICP备18030500号-4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安全联盟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