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7,公告主要内容为:银川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17-2018年安全阀检修、校验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宁夏-银川-灵武,所属行业分类:电力行业,招标编号:HDLW-SCZB-2017-02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17-2018年安全阀检修、校验已批准招标。
项目业主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项目融资,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
计划工期:2017年07月0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招标范围:全面承担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17-2018年安全阀检修、校验,工作范围包括:四台机组及公用系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检修及校验。
招标编号:HDLW-SCZB-2017-023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代码包括FD1及FD2,核准项目应包括整定压力等于或者大于10MPa的安全阀定期校验及整定压力小于10MPa的安全阀定期校验;
3.3 投标人具有质量控制管理制度;近三年投标方须具有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安全阀校验及维修工作经验和业绩不少于2项(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结算单复印件);
3.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良好;
3.6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招标人会全部拒绝相关投标;
3.7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8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所投标项目应具备的实力。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示: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4.报名办法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27日至2017年06月0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络邮件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 本次投标采取先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次投标保证金壹万元(10000元),合同签订后退还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根据财务规定需开具收据,收据需盖财务专用章)。
4.3 获取方式:投标人应于发售时限内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见联系方式),汇款后应尽快将确认通知(见附件)、汇款底单彩色扫描件、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发邮件至我公司。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电子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14日10时00分,地点: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灵武市北四公里
邮 编:750400
联系人:周大鹏
电 话:0951-5082282
电子邮件:nxlwzdp@163.com
账号:2903021619100001014
开户行:工行宁夏灵武市支行
2017年05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