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7,公告主要内容为:银川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度工程造价管理咨询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宁夏-银川-灵武,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HDLW-GLZB-2017-0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度工程造价管理咨询已批准招标。
项目业主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项目融资,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
计划工期:2017年07月0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本次招标范围为合同工期内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结算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发包方所提出需要造价咨询的工程进行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标底、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或审核,投标报价分析、工程计量、合同价款、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合同审核、现场核查及工程结算审核,以及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相关工作,具体内容以委托方要求为准。
招标编号:HDLW-GLZB-2017-002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近三年(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连续正常营业。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承担的造价咨询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有火电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业绩。
3.4.投标单位委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建设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独立主持完成2个以上火电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控制服务的业绩。
3.5.近三年内投标人合格业绩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包括合同封皮、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建设单位联系人和有效的联系电话、业主评价。
3.6.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7.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服务咨询项目未发生重大经济问题;
3.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华电集团系统无不良的信誉;
3.9.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重大工程经济问题;
3.10.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示: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4.报名办法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27日至2017年06月0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络邮件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 本次投标采取先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次投标保证金壹万元(10000元),合同签订后退还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根据财务规定需开具收据,收据需盖财务专用章)。
4.3 获取方式:投标人应于发售时限内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见联系方式),汇款后应尽快将确认通知(见附件)、汇款底单彩色扫描件、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发邮件至我公司。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电子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14日10时00分,地点: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灵武市北四公里
邮 编:750400
联系人:周大鹏
电 话:0951-5082282
电子邮件:nxlwzdp@163.com
账号:2903021619100001014
开户行:工行宁夏灵武市支行
2017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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