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青藏铁路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1,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海海西格尔木车务段格尔木站调车场液压可控停车器设备大修,所属区域:青海-海西-格尔木,所属行业分类:设备,采购业主:青藏铁路公司,招标编号:格车物招2017-05-B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青藏铁路公司运输设备大修招标小组定于近期就格尔木车务段14台液压可控停留器大修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编号:格车物招2017-05-B01
2.项目名称:
包件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B01 |
液压可控停车器大修 |
YT-2CE |
台 |
14 |
招标方无偿提供大修项目场地,不提供其他设施。如中标方需使用铁路水电、房屋等设备设施时,实行有偿使用,须另行签订合同。
3.中标方办理相关大修事宜,如线路封锁等、相关的安全协议,由中标方进行办理,招标方配合,进行施工。
4.项目内容:
格尔木车务段格尔木站液压可控停车大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且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人须持有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6.投标人须是制造商。投标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资质证书。
7.产品制造商必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劳务派遣公司投标。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9.报名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10.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及需求书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开始时间2017年6月1日截止时间2017年6月6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3:00~6:00时。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格尔木车务段站前一路11号(格尔木车务段办公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获取。
4.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5.获取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或在青藏铁路公司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qztlgs.com)注册后登陆下载报名表,可发传真报名。
四、评标办法
为保证招标评标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文件、规定为依据,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结合本次招标项目的实际要求,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原则,合格投标企业中报价最低者为推荐中标单位,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一)评标原则
1.以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
2.坚持技术条件不符一票否决的原则,没有相关维修资质的企业一律不能通过评审;
3.坚持确保设备维修质量、时间的原则,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对需大修设备技术现状进行现场调研并拿出具体维修方案,同时必须保证按时保质的完成设备大修工作;
4.在“资质合规、质量达标、管理规范”的基础上,以最低价中标为原则确定中标企业。
(二)评标
1.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预审方式。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通过预审的投标人,招标方通知获取招标文件事宜。未通过预审的投标人资料,恕不退还。
2.初步评审
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内容主要侧重三个方面,一是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二是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响应性;三是对投标报价进行分析校核。
(三)确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履约能力的确认:经评委进行履约能力合理低价的中标人。
2.确定为合格投标企业,合理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评委推荐后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
五、中标企业应履行的义务
1.满足《YT-2CE停车器设备管理细则及维修标准》进行液压可控停车的的大修作业;停车器大修后,达到设备运行初期的效果,提高调车作业的效率和调车场驼峰解散车辆防溜安全。
2.按合同约定完成格尔木站调车场液压可控停车器大修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修工作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3.在大修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告知液压可控停车器大修车站,并接受铁路或相关第三方的调查处理。
六、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所有提交的资料,仅用于本项目资格评审。通过预审的投标人,招标方将电话通知获取招标文件事宜。未通过预审的投标人资料, 恕不退还。
七、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领取招标文件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澄清要求,招标单位将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八、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单位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九、投标文件内容及书写要求
1.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每份装订成册,装入同一档案袋。内容包括:投标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格审核资料、投标人资格声明、投标报价编制依据、管理机构构成及安全措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开标一览表、合格投标人全部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档案袋四面要密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压缝,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2.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齐全、字迹清楚,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
3.投标文件建议使用A4纸书写、打印或复印。不能涂改,如有改动加盖公章。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6月5日(星期)上午8时30分止,
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格尔木车务段站前一路11号(格尔木车务段办公室)
注明: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
2017年6月5日9时。
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格尔木车务段站前一路11号(格尔木车务段办公室)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藏铁路公司格尔木车务段
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格尔木车务段站前一路11号(格尔木车务段办公室)
邮编:816000
联 系 人:魏强
电话:09797224472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