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兰溪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1,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金华兰溪市节水型社会建设2017年度企业水平衡测试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金华-兰溪,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兰溪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售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兰溪市政府(分散)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兰采办分确[2017]41号确认书批准,受兰溪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委托,现就兰溪市节水型社会建设2017年度企业水平衡测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jhjp-lx2017041004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兰溪市节水型社会建设2017年度企业水平衡测试 |
12 |
家 |
36万元 |
1、现场调查;2、评估用水管理资料;3、指导现场整改;4、现场测试数据采集;5、编写测试报告及节水型企业申报材料 |
服务时间: 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验收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05-27至2017-06-0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发售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美和路168号2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0日14时30分前
七.投标地址: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兰溪市分中心(振兴路500号裙房四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0日14时30分
九.开标地址: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兰溪市分中心(振兴路500号裙房四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柒仟元整
交付方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或转帐支票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兰溪支行
银行账号:1530 1012 0104 9000 003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或(新版三证以上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政府采购报名表。
报名表下载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兰溪市分中心网(http://www.lxztb.gov.cn)
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2017年06月19日17时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原件代替,其他证件不予认可。
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兰溪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579-88903775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景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智音
联系电话:0579-81293312
传真:0579-81293312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美和路168号2楼
2、采购人名称:兰溪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0579-88899906
附件信息:
·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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