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17-213轨枕生产材料招标公告
2017-06-02 18:35:0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内蒙古-呼和浩特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17.06.02 截止时间:  2017-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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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2,截止日期:2017-06-09,公告主要内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17-213轨枕生产材料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内蒙古-呼和浩特,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7-213轨枕生产材料招标公告

时间:2017-06-02 15:37:46 发布: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处


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7-213)
呼和浩特铁路局将于2017年06月12日组织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轨枕生产材料招标采购。
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

标段
序号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供货时间
供货地点
备注

01
碎石
5㎜-25㎜
立方
渠道
全年
轨枕公司院内
02
碎石
5㎜-20㎜
立方
渠道
全年
轨枕公司院内

03
铁路混凝土用砂
中砂
立方
渠道
全年
轨枕公司院内

04
单箍筋
详见附图

渠道
全年
轨枕公司院内
05
螺旋筋
详见附图

渠道
全年
轨枕公司院内

二、主要事项
1.碎石
①设备基本性能要求: 采用5㎜-25㎜连续级配碎石,最大粒径不超过25㎜,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TB/T3275-2011及TB/T2190-2013的相关规定。
②投标人资质要求:生产商具备《采矿许可证》、企业资质、检验报告。需提供近两年供货业绩。投标方为生产厂家、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委托授权书)均可。并向轨枕公司预交3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未中7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具体需求量以轨枕生产为依据,根据轨枕公司的通知供货(提供生产厂家合格证)。
③其他要求:按合同约定日期交货,验收合格半年后付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中标厂家需提取样品委托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其中碱活性试验一年两次)。中标厂家需向轨枕公司交付20万元履约担保金,供货合同期结束15日内退还履约担保金。
2.铁路混凝土用砂
①设备基本性能要求:采用天然中粗河砂,含泥量按质量计不大于1.5%,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TB/T3275-2011及TB/T2190-2013的相关规定。
②投标人资质要求:生产商具备《采矿许可证》、企业资质、检验报告(其中碱活性试验必须提供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实验室检验报告),需提供近两年供货业绩。投标方为生产厂家、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委托授权书)均可。并向轨枕公司预交2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未中7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具体需求量以轨枕生产为依据,根据轨枕公司的通知供货(提供生产厂家合格证)。 
③其他要求:按合同约定日期交货,验收合格半年年后付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中标厂家需提取样品委托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其中碱活性试验一年两次)。中标厂家需向轨枕公司交付20万元履约担保金,供货合同期结束15日内退还履约担保金。
3.单肋筋、螺旋肋筋
①设备基本性能要求:单箍筋采用热轧光圆钢筋必须符合GB1499.1
-2008。单箍筋材料采用规格6.0mm热轧光圆钢筋。螺旋筋采用低碳冷拔钢丝必须符合YB/T5294-2009的规定。螺旋筋材料采用规格3.0mm低碳冷拔钢丝。单箍筋、螺旋筋外型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②投标人资质要求:生产商具备企业资质、检验报告、近两年供货业绩。投标方为生产厂家,并向轨枕公司预交1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未中7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具体需求量以轨枕生产为依据,根据轨枕公司通知供货(提供制作单箍筋、螺旋筋用钢丝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其他要求:按合同约定日期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付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中标厂家需向轨枕公司交付10万元履约担保金,供货合同期结束15日内退还履约担保金。
4.交货日期要求:合同约定。
5.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验收方式: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验收。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④投标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⑤具有公司、企业对本公司、企业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呼和浩特铁路局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五、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06月09日11时30分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2日08时30分
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楼(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六、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 18947255781  联系人:常永忠
标文件咨询电话:  0471-2244325  联系人:郜雨生
投标程序咨询电话: 0471-6529517  联系人:张志宏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hhtljzbw.com或网址百度查询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招标文件(标书)”下载方法的通知》登录下载对应标号和项目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标后必须在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审核。
七、费用: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元,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50829274403
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开标日购买标书费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单位在开标当日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发票和收据。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6529727
由于招标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的招标,已交纳过标书费的投标人,需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注明已交纳标书费的招标编号、包件号、开标日期、联系人及电话,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认盖章作为交款凭证。
由于投标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的招标,已交纳的标书费不予退回。
2、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投标单位需在开标3日前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并与内蒙古呼铁轨枕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到账并办理依据(开标当日不再办理)。投标单位携带财务收据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开标结束后,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在合同到期没有发生违约等问题的情况下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投标会结束后退还。具体退款事宜在招投标会结束后,未中标单位与内蒙古呼铁轨枕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开户行:工行青山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呼铁轨枕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0603022009200031210
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招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18947255781  联系人:常永忠
八、即日开始报名,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0471—2244325
报名表格式:
投标报名表
(公章)  日期  (本表投标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编号及标段号
如12—235—2、12—235—5
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

九、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
 2017年06月02日

附  件:请登录查看附件



关键字:交通运输,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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