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5,公告主要内容为:甘肃张掖肃南县皇城镇农村饮水安全水厂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甘肃-张掖-肃南县,所属行业分类:水厂,招标代理:银龙兴北京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招标编号:S,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肃南县皇城镇农村饮水安全水厂工程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交易编号:SZJA1706050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南县皇城镇农村饮水安全水厂工程已由肃南县裕固族自治县水务局以肃水务[2017]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及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银龙兴(北京)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建施工、管材管件采购、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监理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水源工程:新建截引1座(长度60m)、闸阀井4座:铺设Dn160mmPE100管(1.0Mpa)输水管道3.45公里。
2、水厂工程:新建管理房1座、120m³清水池1座、大门1座、围墙54.4m、闸阀控制室1座;安装监控系统1套、一体化净水设备1套、二氧化氯发生器1台;架设高压输电线路0.7公里。
3、配水工程:工程设计埋设PE管道12.066公里,其中PE1.0MpaDn160管7.261公里、PE1.0MpaDn63管0.05公里、PE1.6MpaDn50管0.55公里、PE1.6MpaDn40管0.095公里、PE1.6MpaDn32管1.06公里、PE1.6MpaDn25管3.05公里、新建阀门井6座,管道穿越村级道路工程2处。
4、项目总投资:325.58万元。
2.2 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范围拟划分为4个标段,其中土建施工1个标段、管材管件采购1个标段、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1个标段、施工监理1个标段。
2.2.1、第一标段 土建施工:计划施工日历天数:60日历天(2017年7月5日-2017年9月4日)(合同编号:SNSL-SLGC-HCSC-TJ-01);
2.2.2、第二标段 管材管件采购:计划供货日历天数:30日历天(合同编号:SNSL-SLGC-HCSC-GC-01);
2.2.3、第三标段 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计划供货日历天数:30日历天(合同编号:SNSL-SLGC-HCSC-SB-01);
2.2.4、第四标段 施工监理:计划监理工期:60日历天(2017年7月5日-2017年9月4日)、(合同编号:SNSL-SLGC-HCSC-JL-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2014-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2014-2016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第一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过去三年中至少承担过三项类似工程的施工项目。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五年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五年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1.2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持制造商唯一授权委托书),并须持有国家或省上有关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体系认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合格检测报告及质量合格检测报告等相关证件,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商业信誉。供货业绩要求:近五年内从事过三项及以上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并具备相应的供货、技术及售后服务能力。生产企业所提供材料性能优良、运行稳定可靠,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3.1.3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持制造商唯一授权委托书)。并须持有国家或省上有关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体系和环境体系认证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商业信誉。供货业绩要求:近五年内从事过三项及以上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并具备相应的供货、技术及售后服务能力。生产企业所提供材料性能优良、运行稳定可靠,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3.1.4第四标段:施工监理标段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有三项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工地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驻工地的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驻工地的监理员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初级以上职称,或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
3.2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3本招标项目第一标段的投标企业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肃南县分中心(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迎宾路通达运输公司西楼1楼)报名并向代理机构免费获取招标文件(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鑫13689328511),报名时需按下列要求提交资料:
4.1.1第一标段的投标单位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本标段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注册于本企业拟投本标段的建造师,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建造师资格证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4.2.2第二标段的投标单位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持制造商唯一授权委托书)、国家或省上有关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体系和环境体系认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4.2.3第三标段的投标单位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持制造商唯一授权委托书)、国家或省上有关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通过的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和环境体系认证及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4.2.4第四标段的投标单位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肃南县分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3开标时各标段投标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肃南县分中心网上发布。
8.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936-6121416)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 址:肃南县明花路117号
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丰路15号
邮 编:734400
联系人:安学俭
电 话:15293663919
招标代理机构:银龙兴(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办事机构地址:张掖市青年东街什字黑河水电综合楼六楼
邮政 编码:734000
联 系 人:曹 强
电 话:18293667767
传 真:0936-8218113
交易中心地址: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祥瑞宾馆西楼一楼交易大厅
联系电话:0936-5998599
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肃南县分中心网:http://snggjy.gss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