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治市救助管理站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7,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长治救助人员生活物资采购项目谈判,所属区域:山西-长治,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山西世纪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治市救助管理站,招标编号:SXSJWD2017-031,开标地点:山西世纪万达招标代理公司五层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山西世纪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救助管理站的委托,就救助人员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救助人员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SJWD2017-031
三、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商务技术要求 |
备注 |
救助人员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
25 |
详见谈判文件 |
1、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培训等的相应要求为准。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
3、交货地点:用户指定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项目起始日起有效期60天)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商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絮用纤维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资格证明;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2、开户许可证;
3、相关部门颁发的絮用纤维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资格证明;
4、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近三个月纳税凭证(增值税、所得税);
6、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的《保险费增收专用票据》;
7、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9、如经办人是投标人授权代表,经办人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六、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9日(北京时间8:30-11:30,15: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山西世纪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治市英雄中路62号)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谈判地点(即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6月12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开标地点:山西世纪万达招标代理公司五层会议室
3、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治市救助管理站
地址:长治市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3546658168
代理机构:山西世纪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2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635567088
山西世纪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