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7,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漳州华安县丰山粮食储备库粮情测控系统、网络监控系统、充氮储粮系统采购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福建-漳州-华安县,所属行业分类:监控,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福建安华招字【2017】第044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福建安华招字【2017】第044号 |
开标时间:2017-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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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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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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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丰山粮食储备库粮情测控系统、网络监控系统、充氮储粮系统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丰山粮食储备库粮情测控系统、网络监控系统、充氮储粮系统采购(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16】10号文、华发改审【2016】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人: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356万元,本次设备采购金额约为101万元;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主要为粮情测控系统、网络监控系统、制氮机等的采购,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并在招标人正式发出通知后15日历天内将检验合格(检验合格证书)后的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专业验收合格并移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经销商;3.2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 3.4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以来(近3年是指2014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无年度财务亏损,(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8 日至2017年 6 月 12 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书面材料及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6 月 29 日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6 月 29 日8时30分,提交地点为: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华丰中学校园内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注:①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提交清晰可辨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各一份。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或电汇形式(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账户开户行汇入指定账户);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28 日北京时间16:00前(以收款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 7.3汇入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单位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 号: 35001667907052504335 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指定帐户导致其投标被否决,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华安县丰山粮食储备库粮情测控系统、网络监控系统、充氮储粮系统采购(二次)投标保证金”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②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③漳州招标采购网、④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平湖南路29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1370932451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 6楼代理部 联系人:小陈 电话(传真):0596-2961882 邮箱:FJAHDL006@126.com 监督部门:华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福建省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粮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