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潞城市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7,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长治安全、监控、报警设备安装项目谈判,所属区域:山西-长治-潞城,所属行业分类:监控,招标代理:长治市亚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潞城市人民法院,招标编号:CZSYHX,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长治市亚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潞城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潞城市人民法院安全、监控、报警设备安装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项目名称:安全、监控、报警设备安装项目二.项目编号:CZSYHX2017-0608
三.项目预算:580000元
四.项目内容:
1、本次谈判共一包,报价人所报内容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所投标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安全、监控、报警设备安装项目 |
1 |
项 |
详细要求见谈判文件 |
2、安装时间:30日历天;
3、安装地点:潞城市人民法院;
4、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书)。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第三方出具的上年度或上上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须具备安全防范叁级及其以上资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7、现场勘察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安全防范三级及其以上资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年度审计报告、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提供纳税证明(近三个月营业税或增值税、所得税纳税证明)、现场勘察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06月07日至2017年06月09日
(北京时间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治市西环路北段41号进峰实业写字楼322室(益东国际大酒店北侧30米)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元(现金购买,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06月13日15:30时
地点:长治市紫金东街348号紫金大厦10楼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潞城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崔主任
联系电话:0355-6778301
招标代理机构:长治市亚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 0355-8584338
长治市亚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