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宝山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8,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宝山区牡丹江路富锦路至护厂河桥段管线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宝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宝山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招标编号:SHXM-00-20170606-0941,开标地点: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牡丹江路富锦路至护厂河桥段管线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4)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在有效期); 5)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其以上资格,有效备案且不得有在建项目;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牡丹江路富锦路至护厂河桥段管线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606-094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NXC2017-113)
3、预算编号:13-17-z9600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管线工程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
7、采购预算金额:8114211.93(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8114211.93)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6-07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6-14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扫描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4、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5、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6、建造师执业资格证,盖公章的建筑建材业网上打印的本单位查询页面; 7、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记录。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28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6-28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
2、开标地点: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笔记本电脑及无线网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发售纸质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费用:2017年06月14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付费的投标报名不予通过。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7、项目经理资质原件及复印件;(若存在问题可删除) 8、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存在问题可删除) 9、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记录。 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地 点: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 电话号码: 56173876 传真号码: 56173876 联 系 人:朱捷 8、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宝山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镇泰路299号 | 地址: | 斜土东路198号6号楼2楼 |
邮编: | 201901 | 邮编: | 200011 |
联系人: | 姚月丽 | 联系人: | 朱捷 |
电话: | ******** | 电话: | 56173876 |
传真: | ******** | 传真: | 561738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