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管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宜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分局太阳能路灯主材及安装工程项目电子化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西-宜春,所属行业分类:路灯,招标代理: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管分局,招标编号:YCJKQZFCQ-2017-13,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文件编号:YCJKQZFCQ-2017-13
2、招标项目内容:
太阳能路灯 一批
预算价为:人民币3942032.71 元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价格含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税金等。
(详细参数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设备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时需提供太阳能路灯一盏(含100WLED路灯灯头、360W光伏板、200AH锂电池)。做到光源电器齐备安装连接完整并加绝缘隔离措施,需进行现场点亮演示。灯杆可不提供实样,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及效果图。中标后留存样品作为验收对照品,未按要求提供合格样品或未提供样品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若非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9)所投产品免费质保为3年的售后承诺书。
(10)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原色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原色公章;
2)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公司自2016年至今任一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社保局业务章)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5)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投标人自2016年至今任一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加盖税务局业务章)
7)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8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鲜章)
9)所投产品免费质保为3年的售后承诺书。(需提供原件加盖企业原色鲜章)
10)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11)投标人若非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装订成册单独密封,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另外投标时必须携带各自的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
6、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拟投标人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站,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6日电子投标系统规定的时间内。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w.gov.cn/)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站、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站、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必须使用投标人企业的银行账户进行银行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59090000026355;汇款单上应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资格审查的项目,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供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未带原件的以招标人到银行核对到账为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58000元(大写:伍万捌千元整)。
9、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
10、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网址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zfcg.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11、开标时间:2017年6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2、联系电话:0795-3216783
联系人: 刘颖峰 袁舟
13、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站:(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宜春政府采购网:http://www.yczfcg.gov.cn/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
14、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并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需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电子投标系统报名回执单;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