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8,截止日期:2017-06-28,公告主要内容为:南平福建省南平市西芹学校--迁址建设项目--边坡支护二期工程,所属区域:福建-南平,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厦门诚实【2017】建招第03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厦门诚实【2017】建招第03号 |
开标时间:2017-06-28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厦门诚实【2017】建招第0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南平市西芹学校--迁址建设项目--边坡支护二期工程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延发改【2015】9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南平市第九中学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1052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10527030元(含暂列金?50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按照闽建〔201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办理入闽备案手续,需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房屋建筑工程(含符合闽建筑〔2013〕41文规定的二级临时执业或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的一级临时执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且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未被列入《关于公布2015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10号)的名单企业。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建筑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2)按闽检会(2004)10号要求中“禁止或限制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南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记录时,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7日08时00分至2017年 6 月 28日09时00分前通过 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www.npggzy.gov.cn)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K的取值区间为9.00%~10.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18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 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 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注明“厦门诚实【2017】建招第03号”字样“; ② 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投标人有提交年度保证金的可以不再提交本 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必须提交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讫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根据南建筑〔2016〕3号文要求缴存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不再提交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必须提交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出具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银行保函形式(格式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附10.1)。 ⑤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合于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已推行工 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格式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附件10.2)。 ⑥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 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格式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附件10.3)。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8日 09 时00分 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日当天,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及原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生成投标文件的CA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可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到位开标的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如有)〕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论处;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7.3同时还应提供一份“.nNP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资料。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尚未办理南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南平市公共资源易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pggzy.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延平区滨江路三联大厦十四层 ,邮编: 353000 电话: 0599-8829206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解放路98号(恒立大厦)B701室 邮 编: 353000 电 话:0599-8883789 联系人:小林
开户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5001676107052505220 开户银行:建行延平支行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城乡建设和旅游局 电话:0599-8801226 友情提示: ①于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资源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 0599-8317118。 ②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工作动态】中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 ③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④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还应提供一份“.nNP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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