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新绛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8,公告主要内容为:运城山西省天然气锅炉项目谈判,所属区域:山西-运城-新绛县,所属行业分类:锅炉,招标代理:新绛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新绛县人民检察院,招标编号:Z140800015917084625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新绛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新绛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新绛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绛县人民检察院天然气锅炉项目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08462501
2.3采购项目的实施地点:新绛县人民检察院院内
2.4采购预算价:¥:120000元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5日内交货
2.6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锅炉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3级以上(包括3级);压力容器设备设计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是生产厂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8日08时00分起至2017年6月14日18时00分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逾期将无法下载)
4.2采购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2017 年6月16日18时0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08462501)。
6.4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 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绛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新绛县新城区峨眉路
邮 编: 043100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18635968858
电子邮件: /
采购代理机构:新绛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新绛县正平街97号(大院东)
邮 编:043100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0359-7532098
电子邮件:xjxzfcgzx@163.com
新绛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