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宿豫区庐山路小学及幼儿园项目宿豫区庐山路小学及幼儿园监理项目,所属区域:江苏-宿迁-宿豫区,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招标编号:E321301031300011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宿豫区庐山路小学及幼儿园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000114 | 项目名称 | 宿豫区庐山路小学及幼儿园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000114002001 | 标段名称 | 宿豫区庐山路小学及幼儿园监理项目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6月1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6月16日 | ||||||
公告信息 |
宿豫区庐山路小学及幼儿园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13010313000114002001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的宿豫区庐山路小学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宿豫区,长江路、庐山路、九龙江路围合处; 1.2项目规模:投资约8300万元; 1.3监理服务期:包含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质量要求:合格;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主体工程封顶后,以施工合同价为基数,付监理费用的20%;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施工合同价为基数,付至监理费用的4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以施工合同价为基数,付至监理费用的80%;全部工程审计结束后,以工程结算审定价为基数,付至监理费用的95%;余款待缺陷责任服务期满后付清。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宿豫区庐山路小学及幼儿园项目桩基、土建、安装、室内外装饰及配套附属等全部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其他条件: 4.4.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政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4.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3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4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401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4.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6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专业监理工程师,最多可在省内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外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4.4.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0日08时30分至2017年6月16日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认证公司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6.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3日 09时00分; 7.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2号楼 11楼)。逾期未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地址:宿豫区教育局内 联系人:吴主任 电话:0527-8098630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府苑小区商住楼A座3楼 联系人:张云 电话:0527-84355583
2017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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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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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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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宿豫区庐山路小学及幼儿园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13010313000114002001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的宿豫区庐山路小学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宿豫区,长江路、庐山路、九龙江路围合处; 1.2项目规模:投资约8300万元; 1.3监理服务期:包含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质量要求:合格;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主体工程封顶后,以施工合同价为基数,付监理费用的20%;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施工合同价为基数,付至监理费用的4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以施工合同价为基数,付至监理费用的80%;全部工程审计结束后,以工程结算审定价为基数,付至监理费用的95%;余款待缺陷责任服务期满后付清。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宿豫区庐山路小学及幼儿园项目桩基、土建、安装、室内外装饰及配套附属等全部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其他条件: 4.4.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政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4.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3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4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401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4.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6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专业监理工程师,最多可在省内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外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4.4.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0日08时30分至2017年6月16日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认证公司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6.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3日 09时00分; 7.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2号楼 11楼)。逾期未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地址:宿豫区教育局内 联系人:吴主任 电话:0527-8098630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府苑小区商住楼A座3楼 联系人:张云 电话:0527-84355583
2017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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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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