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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赣榆区赣中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工程-初中部及报告厅桩基工程施工;
2017-06-10 12:30:0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连云港-赣榆县 招标业主/代理:  江苏苏海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7.06.10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江苏苏海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连云港赣榆区赣中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工程-初中部及报告厅桩基工程施工;,所属区域:江苏-连云港-赣榆县,所属行业分类:桩基,招标代理: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江苏苏海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32072117052699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赣榆区赣中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7211705269901 项目名称 赣榆区赣中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工程
标段编号 3207211705269901-BD-001; 标段名称 赣榆区赣中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工程-初中部及报告厅桩基工程施工;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7年6月1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7年6月14日
公告信息
                   
                   

赣榆区赣中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赣榆区赣中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工程已经赣榆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苏海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赣榆区赣中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工程-初中部及报告厅桩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赣榆区242省道东侧、黄海路北侧、滨海路西侧、金海路南侧

 

2.工程规模:  初中设置20轨60班,小学设置10轨60班,幼儿园设置12轨36班,项目用地面积约24.04公顷(约360.6亩),工程总建设面积(不含预留)约125679平方米,其中地上工程建设面积118844平方米,地下工程建设面积6835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11705269901-BD-001 赣榆区赣中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工程-初中部及报告厅桩基工程施工 初中部及报告厅桩基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5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地基与基础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江苏苏海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的赣中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工程项目-初中部及报告厅桩基工程施工已经赣发改服【2017】185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赣中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工程项目-初中部及报告厅桩基工程施工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PHC-500(110)AB-C80-11,11的20944米;PHC-500(110)AB-12,12的7248米;共计28192米。
3.工程地点:赣榆区242省道东侧、黄海路北侧、滨海路西侧、金海路南侧
4.工期要求:计划开、竣工2017年07月08日-2017年08月02日,工期25天
5.招标内容:初中部及报告厅桩基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二、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拟报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的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2、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 号文相关规定,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投标企业必须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务必参与投标前完成入库,获取相应分值。
入库流程: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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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电话:0519-85131635;技术服务QQ:281009892
各家投标企业的信用分统一由国泰系统直接从信用平台抓取就可以了,不需要到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308室进行打印,但第一次到连云港来投标的企业需到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308室开具关于确定本单位信用分的函并加盖市场监管处印章并扫描上传。)
(2)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人应对企业自身、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执行高检会[2015]3号文中的第二条规定。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03月-2017年05月)同时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4) 企业对所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3、依据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要求,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的查询采用投标单位信用承诺书的方式自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
4、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 号文,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就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5、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1)9 号、连清办(2013)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建质〔2011〕444号等文件)。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并上传扫描件。
7、按“苏建规字(2013)4 号文”规定: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 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8、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4)2 号文。
9、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 号文。
10、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15)29 号文。
11、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5)6 号文。
12、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5)227 号文。
1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14、投标人的承诺应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赣榆区招标办举报电话:0518-86221678   
四、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2.1.2评分标准:
依据苏建建管【2013】671号文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法招标的工程,价格评审方法应当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其中一种。
本工程选取苏建规字〔2013〕4号文中的“方法一”、“方法二”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方法一: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2)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
(3)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4)依据苏建招办[2016]3号文,本工程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与修正方式采用方式三,采用该方法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复议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7年06月10日2017年06月14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7年06月10日2017年06月14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苏海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新城区和安大厦14楼 地 址: (赣榆办公地址)赣榆区苏北水产品交易市场D号楼商业657号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刘夫胜 联 系 人: 张秋
  电 话: 13851207307 电 话: 0518-80889966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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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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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0]
                   
                   

赣榆区赣中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赣榆区赣中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工程已经赣榆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苏海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赣榆区赣中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工程-初中部及报告厅桩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赣榆区242省道东侧、黄海路北侧、滨海路西侧、金海路南侧

 

2.工程规模:  初中设置20轨60班,小学设置10轨60班,幼儿园设置12轨36班,项目用地面积约24.04公顷(约360.6亩),工程总建设面积(不含预留)约125679平方米,其中地上工程建设面积118844平方米,地下工程建设面积6835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11705269901-BD-001 赣榆区赣中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工程-初中部及报告厅桩基工程施工 初中部及报告厅桩基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5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地基与基础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江苏苏海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的赣中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工程项目-初中部及报告厅桩基工程施工已经赣发改服【2017】185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赣中教育集团新城校区工程项目-初中部及报告厅桩基工程施工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PHC-500(110)AB-C80-11,11的20944米;PHC-500(110)AB-12,12的7248米;共计28192米。
3.工程地点:赣榆区242省道东侧、黄海路北侧、滨海路西侧、金海路南侧
4.工期要求:计划开、竣工2017年07月08日-2017年08月02日,工期25天
5.招标内容:初中部及报告厅桩基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二、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拟报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的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2、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 号文相关规定,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投标企业必须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务必参与投标前完成入库,获取相应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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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投标企业的信用分统一由国泰系统直接从信用平台抓取就可以了,不需要到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308室进行打印,但第一次到连云港来投标的企业需到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308室开具关于确定本单位信用分的函并加盖市场监管处印章并扫描上传。)
(2)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人应对企业自身、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执行高检会[2015]3号文中的第二条规定。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03月-2017年05月)同时以上原件扫描件必须录入诚信库。
(4) 企业对所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3、依据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要求,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的查询采用投标单位信用承诺书的方式自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
4、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 号文,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就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5、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连清办(2011)9 号、连清办(2013)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建质〔2011〕444号等文件)。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并上传扫描件。
7、按“苏建规字(2013)4 号文”规定: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 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8、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4)2 号文。
9、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 号文。
10、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15)29 号文。
11、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5)6 号文。
12、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5)227 号文。
1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14、投标人的承诺应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赣榆区招标办举报电话:0518-86221678   
四、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2.1.2评分标准:
依据苏建建管【2013】671号文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法招标的工程,价格评审方法应当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其中一种。
本工程选取苏建规字〔2013〕4号文中的“方法一”、“方法二”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方法一: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2)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
(3)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4)依据苏建招办[2016]3号文,本工程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与修正方式采用方式三,采用该方法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复议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17年06月10日2017年06月14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7年06月10日2017年06月14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苏海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新城区和安大厦14楼 地 址: (赣榆办公地址)赣榆区苏北水产品交易市场D号楼商业657号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刘夫胜 联 系 人: 张秋
  电 话: 13851207307 电 话: 0518-80889966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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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桩基,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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