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镇江镇江分发中心二期工程招商局物流集团监理项目;,所属区域:江苏-镇江,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编号:ZJXQ20160886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镇江分发中心二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ZJXQ201608864 | 项目名称 | 镇江分发中心二期工程 | ||||||||
标段编号 | ZJXQ201608864-02; | 标段名称 | 招商局物流集团镇江分发中心二期工程监理项目;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6月1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6月16日 | ||||||||
公告信息 |
招商局物流集团镇江分发中心二期监理工程(标段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招商局物流集团镇江分发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镇江新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新经发[2016]2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商局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新区港南路以北、大山路以西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2638平方米,新建仓库、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设备房等 3、监理服务期: 从签订合同开始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4、监理招标控制价:181万元。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理甲级资质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2、拟选任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必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⑥、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在监工程数量不超过1个,在镇江市外区域不得有在建工程 ; ⑦、投标时出具投标单位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可以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 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⑥、与其所投的监理标段对应标段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伍仟元 整至以下镇江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1989108) 户名:镇江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3200 1758 8360 5916 61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注: ①、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②、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④、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2、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0 %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 0%为监理费支付担保。 七、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90分,其中投标报价(32分)、监理方案(20分)、项目监理机构(26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类似工程业绩(7.5分,其中企业3分,总监4.5分)、奖项(1.5分); 2、评标细则: (1)投标报价(32分) 方法一: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投标报价分值计算方法: 参照2007年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标准,本工程设定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181万元,监理费报价等于收费基准价的得基本分22分,每上浮1%扣0.5分,扣完为止;每下降1%加0.5分,最多加10分,不足按插入法计算。 (2)监理方案(2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可参照以下内容设置评审要点: 1.质量控制方案;( 3 分). 2.进度控制方案;( 3 分) 3、投资控制方案;( 3 分) 4.安全控制方案:( 3 分) 5.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3 分) 6.其它内容(如技术建议、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等)。( 3 分) 7.保修阶段监理方案(2分) 说明:a.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b、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监理机构(26分) 总监理工程师(6分) 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得2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6分) 专业监理工程师(20分) 1)、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得1分。 (最高得4分)。(以所学专业或注册专业为准) 2)、建筑结构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名,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1分;具有注册建筑师证书(一级或二级注册均可)的得1分。(最高得4分)(以所学专业或注册专业为准) 3)、建筑材料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以所学专业或注册专业为准) 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名,得1分;并具有国注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得2分。 (最高得3分)(以所学专业或注册专业为准) 5)、弱电系统注册监理工程师1份,具有工信部国家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的,得1.5分;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5分。(最高得3分)(以所学专业或注册专业为准)6)、给排水工程专业1名,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给排水专业)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的得1分。(最高得2分)(以所学专业或注册专业为准)7)、专职安全监理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最高得2分)(以所学专业或注册专业为准)注:a.人员配备按镇建规[2011]5号文件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b. 以注册专业为准的,以注册证明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准,以所学专业为准的以注册证书上注册的所学专业或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为准;注册证书延期注册正在办理的,需提供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有效期证明。 (监理机构证件材料需原件扫描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数据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否则不计分。) (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 本工程应配备有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回弹仪、GPS、钢筋位置测定仪(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有1项得0.5分,最高得3分。 (要求将有效检定证书原件扫描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数据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否则不计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配置要求的得满分,每缺少一项设备扣相应分值,直至该部分分值扣完为止。 (5)类似工程业绩(3.0分) 1、企业2012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单项工程合同造价6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有一个得1.5分,最高得3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和监理合同原件扫描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工程造价和建筑面积以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和监理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对应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监理合同备案或本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不能在以上原件中体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应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以企业诚信库中的材料为准)。 (工程业绩材料需原件扫描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数据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否则不计分。) (6)总监工程业绩(4.5分)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012年1月1日以来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业绩中:单项工程合同造价6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有一个得1.5分,最高得4.5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和监理合同原件扫描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工程造价和建筑面积以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和监理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对应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监理合同备案或本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不能在以上原件中体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应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以企业诚信库中的材料为准)。 说明: (1) 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 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 (工程业绩材料需原件扫描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数据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否则不计分。) (7)奖项(1.5分) 企业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近5年内获得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优质工程奖及以上表彰的(如江苏为“扬子杯”),得1.5分;近5年内获得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辖市优质工程奖表彰的(如镇江为“金山杯”),得1.2分;(需提供获奖证书或正式文件及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否则不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奖状、正式文件签署的日期为准。)以上材料以企业诚信库中的材料为准。(最高得1.5分);(奖项材料需原件扫描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数据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否则不计分。) 注:1、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也不得以本地区工程奖项单独加分。 2、 近5年内指: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其他以此类推。 八、报名及相关资料获取: 1、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17年6月10日00:00至2017年6月16日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九、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17年6月10日00:00起至 2017年06月16日24:00止。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十、其他: 1、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和招标文件发放(下载)起止时间一致。 2、本工程为电子招投标项目,采用网上评标,电子招投标活动中资格审查和标书评审所需的各类证书、文件、证明材料等所有材料均以电子标书中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并编入投标文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单位: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办公室;联系号码: 0511-88980539) 。 十一、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镇江新区大港港口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126号 联系人: 魏俊 联系人: 瞿振强 电话: 18012138229 电话: 18921590588 传真: 传真: 0511-84411447 邮编: 邮编: 2120001 E—mail: E—mail: 327827410@qq.com 负责人(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公章)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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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招商局物流集团镇江分发中心二期监理工程(标段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招商局物流集团镇江分发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镇江新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新经发[2016]2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商局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新区港南路以北、大山路以西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2638平方米,新建仓库、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设备房等 3、监理服务期: 从签订合同开始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4、监理招标控制价:181万元。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理甲级资质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2、拟选任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必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⑥、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在监工程数量不超过1个,在镇江市外区域不得有在建工程 ; ⑦、投标时出具投标单位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可以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 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⑥、与其所投的监理标段对应标段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伍仟元 整至以下镇江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1989108) 户名:镇江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3200 1758 8360 5916 61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注: ①、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②、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④、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2、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0 %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 0%为监理费支付担保。 七、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90分,其中投标报价(32分)、监理方案(20分)、项目监理机构(26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类似工程业绩(7.5分,其中企业3分,总监4.5分)、奖项(1.5分); 2、评标细则: (1)投标报价(32分) 方法一: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投标报价分值计算方法: 参照2007年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标准,本工程设定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181万元,监理费报价等于收费基准价的得基本分22分,每上浮1%扣0.5分,扣完为止;每下降1%加0.5分,最多加10分,不足按插入法计算。 (2)监理方案(2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可参照以下内容设置评审要点: 1.质量控制方案;( 3 分). 2.进度控制方案;( 3 分) 3、投资控制方案;( 3 分) 4.安全控制方案:( 3 分) 5.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3 分) 6.其它内容(如技术建议、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等)。( 3 分) 7.保修阶段监理方案(2分) 说明:a.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b、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监理机构(26分) 总监理工程师(6分) 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得2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6分) 专业监理工程师(20分) 1)、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得1分。 (最高得4分)。(以所学专业或注册专业为准) 2)、建筑结构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名,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1分;具有注册建筑师证书(一级或二级注册均可)的得1分。(最高得4分)(以所学专业或注册专业为准) 3)、建筑材料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以所学专业或注册专业为准) 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名,得1分;并具有国注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得2分。 (最高得3分)(以所学专业或注册专业为准) 5)、弱电系统注册监理工程师1份,具有工信部国家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的,得1.5分;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5分。(最高得3分)(以所学专业或注册专业为准)6)、给排水工程专业1名,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给排水专业)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的得1分。(最高得2分)(以所学专业或注册专业为准)7)、专职安全监理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最高得2分)(以所学专业或注册专业为准)注:a.人员配备按镇建规[2011]5号文件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b. 以注册专业为准的,以注册证明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准,以所学专业为准的以注册证书上注册的所学专业或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为准;注册证书延期注册正在办理的,需提供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有效期证明。 (监理机构证件材料需原件扫描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数据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否则不计分。) (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 本工程应配备有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回弹仪、GPS、钢筋位置测定仪(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有1项得0.5分,最高得3分。 (要求将有效检定证书原件扫描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数据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否则不计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配置要求的得满分,每缺少一项设备扣相应分值,直至该部分分值扣完为止。 (5)类似工程业绩(3.0分) 1、企业2012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单项工程合同造价6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有一个得1.5分,最高得3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和监理合同原件扫描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工程造价和建筑面积以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和监理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对应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监理合同备案或本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不能在以上原件中体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应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以企业诚信库中的材料为准)。 (工程业绩材料需原件扫描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数据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否则不计分。) (6)总监工程业绩(4.5分)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012年1月1日以来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业绩中:单项工程合同造价6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有一个得1.5分,最高得4.5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和监理合同原件扫描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工程造价和建筑面积以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和监理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对应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监理合同备案或本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不能在以上原件中体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应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上材料以企业诚信库中的材料为准)。 说明: (1) 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 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 (工程业绩材料需原件扫描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数据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否则不计分。) (7)奖项(1.5分) 企业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近5年内获得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优质工程奖及以上表彰的(如江苏为“扬子杯”),得1.5分;近5年内获得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辖市优质工程奖表彰的(如镇江为“金山杯”),得1.2分;(需提供获奖证书或正式文件及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否则不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奖状、正式文件签署的日期为准。)以上材料以企业诚信库中的材料为准。(最高得1.5分);(奖项材料需原件扫描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数据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否则不计分。) 注:1、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也不得以本地区工程奖项单独加分。 2、 近5年内指: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其他以此类推。 八、报名及相关资料获取: 1、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17年6月10日00:00至2017年6月16日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九、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17年6月10日00:00起至 2017年06月16日24:00止。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十、其他: 1、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和招标文件发放(下载)起止时间一致。 2、本工程为电子招投标项目,采用网上评标,电子招投标活动中资格审查和标书评审所需的各类证书、文件、证明材料等所有材料均以电子标书中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并编入投标文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单位: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办公室;联系号码: 0511-88980539) 。 十一、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镇江新区大港港口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126号 联系人: 魏俊 联系人: 瞿振强 电话: 18012138229 电话: 18921590588 传真: 传真: 0511-84411447 邮编: 邮编: 2120001 E—mail: E—mail: 327827410@qq.com 负责人(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公章)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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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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