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2,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静安区2017市政道路下水道设施日常养护北片监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静安区,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上海和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招标编号:SHXM-00-20170606-4654,开标地点: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和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7市政道路下水道设施日常养护北片监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提供本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 5、提供本单位类似项目的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含综合资质),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7市政道路下水道设施日常养护北片监理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606-465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17-20686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7市政道路下水道设施日常养护北片监理
5、交付地址:静安区北片范围
6、交付日期:2017年7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7、采购预算金额:780000(国库资金:78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6-12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6-19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提供本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 5、提供本单位类似项目的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合格供应商需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7-06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7-06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278号3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278号3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原件或由收款银行盖章的《投标保证金提交单》原件(如有); (4)携带2项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材料:a、开标时另行携带投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打印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员情况表》(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查询、打印,含条形码) b、投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打印的《投标人信用评分表》(在沪建筑业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企业诚信手册系统,自行生成和打印企业信用评分表)。 2.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本单位人员查询结果页面(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查询、打印)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执业注册人员、有职称人员或者持有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在沪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原件或由收款银行盖章的《投标保证金提交单》原件(如有); (6)携带2项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材料:a、开标时另行携带投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打印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员情况表》(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查询、打印,含条形码) b、投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打印的《投标人信用评分表》(在沪建筑业企业可登录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企业诚信手册系统,自行生成和打印企业信用评分表)。 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笔记本电脑参加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潜在投标人收到本邀请书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2日到2017年6月19日(休息3日及以上的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6:00到 虹口区汶水东路278号3楼309室购买招标文件。 携带如下材料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本):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提供本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 5、提供本单位类似项目的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合格供应商需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和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老沪太路202号 | 地址: | 汶水东路278号3楼 |
邮编: | 200434 | 邮编: | 200434 |
联系人: | 宓怡斐 | 联系人: | 张瑜杰 |
电话: | 66317877 | 电话: | 51259799 |
传真: | 66317877 | 传真: | 51259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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