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2,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虹口区明厨亮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虹口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标编号:SHXM-00-20170608-8219,开标地点: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明厨亮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明厨亮灶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608-821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K2017-136)
3、预算编号:10-17-1384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了全面建设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构建高效、统一的食品监管体系。围绕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互联网的服务模式,启动重点打造以虹口区局/所为单位的“智慧食安+互联网”服务项目。实现对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等加工、流通环节进行全面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完善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扫除监管盲区,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需要一套食品监管系统。 同时,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内容,需要建议一个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全面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详见招标技术要求
5、交付地址:以甲方需求为准
6、交付日期:以甲方需求为准
7、采购预算金额:1000000(国库资金:10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6-12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6-16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以供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三)由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投标单位近三年(2014年-2017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需在报名期限内; (四)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五)近一年内的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年报; (六)根据《财库[2016]125号》之规定,请投标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查询并打印的本企业信用报告; (七)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八)需提供在虹口区内大中型餐饮企业‘明厨亮灶’前端设备数量不少于170 家证明。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7-03 14: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7-03 14: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长阳路8号10楼C座
2、开标地点:长阳路8号10楼C座。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以供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三)由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投标单位近三年(2014年-2017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需在报名期限内; (四)政府采购合格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五)近一年内的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年报; (六)根据《财库[2016]125号》之规定,请投标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查询并打印的本企业信用报告; (七)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八)需提供在虹口区内大中型餐饮企业‘明厨亮灶’前端设备数量不少于170 家证明。 供应商可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每日上午09:30-11:00,下午13:30-16: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需拟派授权委托人本人,携带上述资料至长阳路8号10楼D座(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验证,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有缺漏,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大连西路296号 | 地址: | 长阳路8号10楼D座 |
邮编: | 200081 | 邮编: | 200082 |
联系人: | 薛俊 | 联系人: | 朱佳辉 |
电话: | 51851023 | 电话: | 65377808 |
传真: | 51851023 | 传真: | 51259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