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子县第五中学校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2,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长治操场硬化及绿化工程谈判,所属区域:山西-长治-长子县,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山西垚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子县第五中学校,招标编号:SXYH-17042803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山西垚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子县第五中学校的委托,就其操场硬化及绿化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操场硬化及绿化工程
2、项目编号:SXYH-17042803号
二、项目概况与报价范围
1、项目概况:操场硬化及绿化工程工程,预算:438000.00元。
2、报价范围:本工程按一个标段组织报价,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4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
2、地点:长治市潞阳门南路淮海宾馆院内东楼二楼
3、报名时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基本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须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规费计取标准或规费费率标准、近期纳税凭证、近期缴纳社保凭证、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上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近期(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有效)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需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以及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资料,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的最终认定为准。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1、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4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在山西垚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
2、地点:长治市潞阳门南路淮海宾馆院内东楼二楼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密封递交。
2、地点:长治市潞阳门南路淮海宾馆院内东楼二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子县第五中学校
地址:长子县
联系人:王旭斌
联系电话:1890345966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垚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潞阳门南路淮海宾馆院内东楼二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55-3563105
山西垚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