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2,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恩施来凤县解放大道南端至瓦尔高25号路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初步设计等前期服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恩施-来凤县,所属行业分类:大桥,招标代理: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来凤县解放大道南端至瓦尔高25号路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初步设计等前期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解放大道南端至瓦尔高25号路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初步设计等前期服务
二、招标编号:LFCG-2017-26c(2)
三、服务需求:来凤县解放大道南端至瓦尔高25号路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初步设计等前期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费率:投资概算的千分之八。
五、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
5.1同时具备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道路桥梁)甲级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咨询资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人员、资金和专业技术等能力,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服务;其中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和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相关专业专职人员应具备相应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3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开(评)标当天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查询记录的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判定。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联合体和关联企业投标
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参加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七、报名办法及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12日起至2017年6月16日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时、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7月4日09:00时前递交至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兹定于2017年7月4日09:00时在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签到出席开标仪式;否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采购人: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覃金付
联系电话:15071851888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来凤县武汉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九楼
联系人:田六一、张敏
电话/传真:0718—6277876
二○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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