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2,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虹口区虹口区存量养老机构电气线路安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虹口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招标编号:SHXM-00-20170608-9272,开标地点: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虹口区存量养老机构电气线路安全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8)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具有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临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或及其以上等级); (10)具有类似养老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电气服务业绩证明(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虹口区存量养老机构电气线路安全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608-927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0-17-13841,10-17-1723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本区经批准设立的6家存量养老机构的电气线路进行安全改造(详见第二章)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址
6、交付日期:
7、采购预算金额:1200000(国库资金:600000;自筹资金:60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6-09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6-16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彩色扫描件; (4)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临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或及其以上等级)的彩色扫描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 (7)投标人近三个月(2017.3-2017.5)的纳税证明; (8)投标人近三个月(2017.3-2017.5)的缴纳社保证明; (9)“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10)具有类似养老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电气服务业绩的彩色扫描件(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供应商须在2017年6 月16 日下午16时之前至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原件资料验证,验证通过的才能成为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30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6-30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2、开标地点: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数字证书(CA证书)、纸质版投标文件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其投标也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2017年6月 16 日下午16时前至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内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准备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书面招标文件的将被拒绝。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飞虹路518号 | 地址: | 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
邮编: | 200000 | 邮编: | 200001 |
联系人: | 周淳 | 联系人: | 朱海红 |
电话: | 25015430 | 电话: | 63238528 |
传真: | 25015417 | 传真: | 63238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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