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兰溪市东风水库管理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2,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金华兰溪市农业水价改革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金华-兰溪,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兰溪市东风水库管理处,招标编号:jhjp-lx2017045005,招标文件售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兰溪市政府(分散)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兰采办分确[2017]45号确认书批准,受兰溪市东风水库管理处委托,现就兰溪市农业水价改革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hjp-lx201704500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目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简要技术参数 |
最高限价 (万元) |
兰溪市农业水价改革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
1项 |
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
30 |
服务时间:2017年12月30日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验收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年06月 12日至2017年06月 16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发售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美和路168号2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5日14时30分(时间)前
七、投标地址: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兰溪市分中心(振兴路500号裙房四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7年07月 05日14 时30分
九、开标地址: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兰溪市分中心(振兴路500号裙房四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陆千元整。
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或转帐支票。应于2017年07月04日 17:00前全额汇入指定帐户(时间以银行对帐单为准),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人公司帐户汇出。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兰溪支行
银行帐号:1530 1012 0104 9000 003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或(新版三证以上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政府采购报名表。
报名表下载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兰溪市分中心网(http://www.lxztb.gov.cn)
以上资料均应递交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2017年07月04日17时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原件代替,其他证件不予认可。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景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智音
联系电话:0579-81293312
传 真:0579-81293312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美和路168号2楼
2、采购单位联系人:祝庆良;联系电话:138689238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兰溪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9-88903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