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湖北-黄石-大冶 | 招标业主/代理: | 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7.06.12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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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2,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黄石冶炼厂制样设备更新项目便携式荧光分析仪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黄石-大冶,所属行业分类:设备,采购业主: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我公司冶炼厂制样设备更新项目便携式荧光分析仪设备项目提交密封的竞购投标。
本次招标属于第一次招标流标后的第二次招标,本次招标投标人若不足三家,根据我公司相关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后决定可直接转入竞争性谈判或其它方式进行采购
1、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7日8:00至17:00(不含法定休息日)从招标人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公司设备科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2、 合格投标人条件: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提供本次项目要求设备和服务的具有法人地位的投标人;
2.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3业绩要求:制造商须具有3年以上制造同类设备的经验,提供投标同类设备近3年以上成功使用案例(提供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或购货合同及采购方联系人、联系方式);
2.4有良好的财务经营状况。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从招标人处以 400元购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50元,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投标人获得加盖招标人公章的正式招标文件并到场投标,就视同已缴纳标书费,招标人不再另行开具标书费收据。
5、 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6月23日上午9:00开标之前递交到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公司设备科,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为银行汇票、转账支票或保函),金额为¥1万元,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
7、 定于2017年6月23日上午9:00,在湖北省黄石市黄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棋路大冶有色工业园综合办公楼11楼3#会议室开商务标。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招标人: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黄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棋路大冶有色工业园综合办公楼11楼3#会议室
邮 编:435000
联系人:段志刚
电 话:0714-5390357
传 真:0714—5391024
招标人开户银行: 工行下陆支行
招标人银行帐号: 1803010709200018197
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